证券代码 :000958 证券简称 :电投产融 公告编号 :2022-063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
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产融”或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召开董事会会议之
前,将会议相关资料提交给独立董事。我们作为电投产融的
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2024年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过我们对该议案的事前核实,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在金融行业有着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财务审
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2021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较为了解,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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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该机构可以减少审计过程中沟通和配合成本,提高工作效
率,降低审计风险。我们同意本议案。
二、关于调整、新增2022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过我们对该议案的事前核实,公司调整、新增2022年
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
三、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河北公司临时拆借资金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经过我们对该议案的事前核实,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绿
色能源(河北)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国家电投集团河
北电力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借入资金约10亿元,资金成本定
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该项关联交易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同意本
议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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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谷大可 夏 鹏 张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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