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7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胜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违反商务管理规定案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市监处罚〔2023〕48号。


(资料图片)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市监处罚〔2023〕48号;

案件名称:全胜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违反商务管理规定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全胜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倪堃;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11月19日当事人与举报人签订“谭臻真”品牌《合作协议书》,约定合作费1000元、运营管理费为营业额4%。举报人实际支付合作费1000元、运营管理费329.83元。当事人为举报人提供了建店指导、装修设计、员工培训等服务。签订上述“谭臻真”品牌《合作协议书》时,当事人没有直营门店。当事人未拥有直营店从事商业特许经营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之规定,属于特许人不具备条件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违反商务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2023-08-17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