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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谭福康 胡杰 谢旺江)连日来,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大米质量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对大米生产、流通等环节进行了重点检查。此次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大米加工小作坊、生产企业、商超等215家,监督抽检3批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现场督促整改风险隐患9处,切实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大米生产经营者依法依规依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落实原料进货查验、产品出厂检验、进(销)货记录、索证索票等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尤其是大米生产者要将重金属项目作为原粮采购必检指标,严禁超标大米流入口粮市场,确保原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同时,督促大米生产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自查,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出现变质、霉变、色泽气味异常、超过保质期等问题的大米,严禁超范围使用香精、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不得生产销售重金属、真菌毒素、农药残留等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大米。此外,督促大米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问题日常排查,认真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进一步严格监督检查。针对性地对辖区内获证大米生产企业(含分装企业)、大米经营者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生产环节重点检查:生产者是否具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等资质;生产企业、许可品种是否与生产经营许可条件一致;是否对生产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建立并执行相关生产管理制度,同时配置检验设备,配备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生产车间、设施设备和库房是否符合食品生产安全相关要求;大米原粮是否落实了进货查验登记,记录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查验结果是否符合粮食安全标准;生产者是否存在使用香精、掺假掺杂、以低等级大米冒充高等级大米等情况,投料记录、销售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准确;产品标识标签是否虚标等级,是否按要求标识检签等情况。经营环节重点检查:大米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是否真实、完善、准确、合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持续保持经营许可条件;大米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使用香精、掺假掺杂、以低等级大米冒充高等级大米、虚假标注标签等问题。此次行动中,一旦发现可能存在风险问题的大米,立即对被检查单位生产经营的原料、半成品、成品等抽样检测。
进一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问题,一律严格依法处置,有效控制风险,有关检查结果全部记入企业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涉嫌超范围使用香精、掺杂掺假等问题线索逐个进行深入调查,彻查大米生产经营者购进及使用香精、生产经营记录等情况,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大米生产经营单位,从严从快进行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