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董事会十届二十九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提交的资料,现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之旅”)向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岭南集团产业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产投”)租赁物业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
合法、合规。
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同意广之旅本次向岭南产投租赁广州市白云区乐嘉路 1-9 号以及乐嘉
路 1-13 号地下室两处物业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董事会十届二十九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
案》,经审核公司提交的资料后,现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
规定;
中国大酒店、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酒店”)及控股
子公司广之旅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降低融资
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岭南酒店及控股
子公司广之旅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
二○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本页无正文,为董事会十届二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田秋生 唐清泉 吴向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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