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相关资料图)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基于客观事实和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员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的
基础上,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关于聘任副总
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件;未发现有《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且保证在任职期间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
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同意聘任闫海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
会秘书,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二、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并且具备作为审计机构
的独立性要求;因而,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胡斌 沈艳秋 颜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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