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湖北东贝机

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

阅公司提交的会议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

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上述回购注销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回购注销的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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