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湖北东贝机
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
阅公司提交的会议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
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上述回购注销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回购注销的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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