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4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资料图】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9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 2 号环球金融中心 22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
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王春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对提交的议案
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长段华授权董事王春彦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刘俊峰、孙明贵、马军生,董事张格
格、高辉、彭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08,938,390 99.9887 68,300 0.0113 0 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杨雪、王佩琳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