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神州泰岳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相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对 2023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规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

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

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报告期内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刘慧龙、孙育宁、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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