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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消息,近日,“网课爆破”现象引发广泛热议——个别网课参与者泄露网课会议号和密码,随后不法分子有组织地“入侵”在线课堂,通过强行霸屏、刷屏骚扰信息,乃至辱骂师生、播放不雅淫秽视频等极端方式,恶意扰乱教学秩序。
据报道,河南新郑一名女教师上网课时,多人闯入网上会议室辱骂捣乱。当时刘老师正在为学生讲解试卷,突然有人播放音乐,并使用投屏功能打字称“你瞅啥?我是梦泪。感谢发来的会议号”,后有多人陆续加入网课会议室,辱骂老师、播放音乐、投屏打字,刘老师多次制止后,仍不断干扰课堂。10月28日,刘老师上完网课后在家中猝死。女儿王燕(化名)查看母亲手机,看到刘女士的学生在群里转发网课的录屏视频,才知道刘女士生前的最后一堂课,曾遭遇“网课入侵”。
11月2日,新郑市教育局发布关于新郑三中教师网课后意外离世的情况通报。经公安机关调查反馈,排除刑事案件可能。针对该事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调查结果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不过,“网课入侵”再次引发人们热议。今年9月,有媒体报道称,国内多地有学生表示遭受过网课入侵:学生通过腾讯会议、钉钉等平台上网课时,突然有一些陌生人涌入直播间,有人谩骂老师和学生,有人放哀乐,甚至散发淫秽色情视频。这种入侵网课的行为被称作“网课爆破”,一般由知情人泄露网课时间和房间号码,随后会有专门的“组织者”下达爆破令,在固定时间集合“爆破”网课。社交平台上地可找到“网课爆破’“爆破组”“禁止网课”等社交小组,内容多样、人数众多,包括直播淫秽视频、骂师生等。有深圳、天津等地网警通过微博发声,称关注到了网课入侵的现象。
网络虚拟课堂不是游乐场,更不是法外之地。往轻了说,把网络课堂当成故意搞怪、哗众取宠的游乐场,随意扰乱课堂秩序,本就是不道德之举;往重了说,肆意刷屏辱骂他人的行为已涉嫌违法,播放传播淫秽视频更涉嫌犯罪。网课“入侵者”的法律责任主要根据其具体行为而定,如果“入侵者”辱骂师生、贬损他人人格,可能仅构成民事侵权,侵犯师生的名誉权,同时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播放淫秽视频,则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如今,“网课爆破”披上新的外衣,甚至将“黑产之手”伸向学生,必须依法约束、依法严惩。面对“网课爆破”行为,网课平台、社交平台、网络监管部门要形成合力,及时屏蔽、封禁、查处此类行为,共同维护好网课秩序,斩断“网课爆破”之手,还师生一方纯净清朗的网络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