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服务“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强化4A级以上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民宿、旅游度假区、旅行社、旅游餐饮店、旅游购物店等场所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推动行业自律,打造吉林省旅游行业放心消费品牌,切实增强旅游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近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制定出台了《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打造“放心游吉林”旅游消费环境工作举措》, 提出12条创新措施,主要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大旅游要素,让游客品尝“吉”味,吃得放心;订退无忧,住得安心;旅途保障,行得顺心;良好体验,游得舒心;优质服务,购得称心;安全可靠,娱得开心。

详细内容如下:

一、品尝“吉”味,吃得放心


(资料图片)

1.稳定旅游餐饮标价秩序。严格要求旅游景区及周边与旅游密切相关的餐饮业经营者对菜品进行明码标价,特别是海鲜类、山珍类等价格较高食材,必须以清晰、规范的计价单位进行表述,不得采用“时价”“面议”等模糊标示。加大对景区内及周边餐饮一条街、大排档等游客消费集中场所的巡查力度,严肃查处旅游餐饮场所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2.加强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旅游场所餐饮店、农家乐、副食店、食品摊贩监管,杜绝使用非食品原料和销售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有效保障餐饮安全。严格落实《吉林省“四小”条例》,全面实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加强食品摊贩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二、订退无忧,住得安心

3.推行旅游住宿服务承诺制度。督促旅游星级饭店、民宿经营者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和管理制度置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开服务项目和服务收费标准。要求住宿经营者利用网络等平台提供的服务信息客观、准确,广告宣传真实、合法,不得以虚假宣传方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4.建立景区住宿先行赔付机制。倡导景区经营者与场所内住宿经营者建立赔偿先付制度。发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住宿经营者故意拖延处理或者无理拒绝赔付,以及因住宿经营者撤场等情况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景区经营者向消费者先行赔付。

三、旅途保障,行得顺心

5.加强交通运输价格监管。加强对公路、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价格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价外加价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高速公路救援服务公司、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相对封闭区域内商品及服务价格的监管力度。

6.加强旅游行业合同监管。积极推广旅游业合同示范文本,开展旅游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切实以合同约束和规范旅游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旅行社自觉履行合同意识,不断规范旅游服务,保障消费者旅游出行安全顺畅。

四、良好体验,游得舒心

7.打造景区放心消费场景。鼓励支持景区在主要干道设置放心消费咨询台,醒目位置悬挂放心消费活动宣传标语、图片标识,设置宣传栏并制作放心消费承诺标识牌、提示牌,明示服务项目和价格标准,引导游客参与监督、评价,让消费者舒心游玩。

8.推动12315进景区工作。指导景区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并入驻全国12315平台,规范公示标识标志牌和工作制度,推广应用ODR线上和解机制。对消费者投诉集中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受理介入,第一时间化解消费矛盾,努力实现游客不出景区解决消费纠纷。

五、优质服务,购得称心

9.推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规范指导旅游购物店结合自身实际自愿作出无理由退货承诺,以张贴、悬挂、摆放等形式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承诺内容、适用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条件、退货流程和相关说明等,切实推进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公开承诺活动进景区。

10.推行土特产品经营“一店一码”。从商品源头抓起,倡导绿色消费,反对过度包装,严格旅游购物店土特产品品质保障。消费者通过扫描店内公示的专属二维码,即可清楚查询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企业信用、进货渠道、售后服务等信息,实现明白消费、放心消费,不断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六、安全可靠,娱得开心

11.强化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保障。加大对旅游景区大型游乐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运营使用单位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并消除问题隐患,确保设备运行稳定,保障游客乘坐安全。

12.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充分发挥12315、12345等投诉举报网络平台作用,提升统计分析旅游投诉举报数据运用水平。充分发挥消协组织作用,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提醒广大旅游者理性消费、文明出游,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和预防“野导”“黄牛”误导。

下一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将督促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与示范试点城市创建和旅游行业放心消费示范典型评审等工作共同推进,持续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来源:吉林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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