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加强夏季瓶(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监管,吉林省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彻底清理带病运行企业,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市民喝上放心的瓶(桶)装水。
一是深入开展瓶(桶)装饮用水生产加工环节整治。此次监督检查主要是监督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严格落实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产品贮存运输等各环节主体责任落实。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饮用水的水源开采、水质检测、取水点保护等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桶装水生产过程中的清洗、消毒、灭菌等卫生控制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是否严格组织生产,是否存在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瓶(桶)装饮用水,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生产瓶(桶)装饮用水的违法行为。
二是落实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签订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目前,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与全市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签订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督促企业落实食品生产主体责任,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更好地保障全市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食品安全。
三是严厉打击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违法生产行为。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深入摸排线索,加大源头打击力度。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该市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C级风险等级进行不少于3次/年/户的监督检查频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生产瓶(桶)装饮用水的违法行为,着力消除瓶(桶)装饮用水安全隐患,使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
此次监督检查工作,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4家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生产瓶(桶)装饮用水、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等违法行为。(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