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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京津冀打击传销执法协作协议签订仪式在北京市平谷区举行,北京市平谷区、顺义区,天津市蓟州区及河北省承德市、廊坊市五地市场监管部门签订《京津冀三省(市)五地打击传销区域执法协作协议》,启动京津冀区域竞争执法协作平台,实现五地打击传销区域执法联防联动。

《协议》规定,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由五地市场监管部门轮流主持召开,研究解决跨区域打击传销执法重大案件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五地将集中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严重、社会反映强烈地区,重点查处以“资本运作”“1040工程”“中国梦”“创业、就业”“国家暗中支持的秘密工程”等名义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惩治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

根据《协议》,针对传销跨区域性、流动性、顽固性、反复性等特点,五地将通过联合行动、信息共享、交流研讨、协助案件调查等方式,构建联合打击、共同防控的打击传销合作机制。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受理举报、明察暗访、重点排查等方式,集中清理、捣毁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窝点,打掉成员众多、危害一方的传销组织和团伙,摧毁一批网络传销组织,破获一批有影响力案件,严惩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增强群众识别、防范传销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传销氛围,维护京津冀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协议》签订后,五地市场监管部门介绍了本地区打击传销工作经验。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到会指导并指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2021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签订了《京津冀辽打击传销执法协作协议》,四省市在信息交流、人员培训、案例分享等方面全面开展协作,并持续推进相关区(县)局与周边省市签订打击传销执法协作协议。截至目前,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与河北省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市场监管局,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管局与河北省怀来县、赤城县市场监管局,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管局与河北省滦平县、兴隆县、承德县市场监管局均已签订协议。

当天,正值第十四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平谷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平谷分局经侦支队走进平谷区滨河街道金谷园社区中心广场,举行“5·15”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执法人员向群众细致阐述了各类经济犯罪活动的作案手段和防范方法,认真讲解传销、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活动特征及危害性,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 余份,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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