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3-029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 年 5 月 22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系统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年度股东大会,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取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的地点:亚泰集团总部七楼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自 2023 年 5 月 22 日至 2023 年 5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
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应选董事(10)
人
应选独立董事
(5)人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第 1、2、4-12 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第十次董事会审
议 通 过 , 公 告 详 见 2023 年 4 月 29 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第 3、13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第十次监事
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 2023 年 4 月 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9、10、11-13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宋尚龙、刘晓峰、韩冬阳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 交 易 终端 )进行 投 票 ,也 可以登 陆 互 联网 投票平 台 ( 网址 :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
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
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
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81 亚泰集团 2023/5/15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
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
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
式登记。
(二)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上午
(三)登记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 1801 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 1801 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31 联系人:秦音、王娜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第十二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
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
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
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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