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2-092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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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11 月 29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
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永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会董事人数和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拟改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详情请见公司 12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拟改聘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2022-09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再提供不超过 14.2 亿元新增担保额
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拟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未来一
年新增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 17.7 亿元新增担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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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基础上,再为控股子公司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 10
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 14.2 亿元的新增债务担保额
度。
详情请见公司 12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拟为子公司再提供新增
担保额度的公告》(2022-09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意见;
发表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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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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