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8        证券简称:*ST 吉药   公告编号:2022-119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资料图片)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药控股”)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梅

河口市金宝新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

下:

     一、协议签署概述

  公司下属公司梅河口市金宝新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新华医

院”)将其所持海翔(吉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1%

的股权以1元/股对价转让给徐英华,转让价款合计1,100万元。徐英华以持有对

金宝新华医院1,100万元的债权抵顶本次股权出让价款。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

属公司梅河口市金宝新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无

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徐英华无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各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转让方):梅河口市金宝新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581MA145N862G

  法人:张士良

  住所:吉林省梅河口市解放路52幢1号

  乙方(受让方):徐英华

  身份证号:2205**********0171

  住址:吉林省梅河口市新华街十三委二十四组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梅河口市金宝新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徐英华

  (一)股权转让标的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的并已完成实缴目标公司11%的股

权(对应出资额1100万元)

  (二)股权转让的价款、时点及支付方式

  待甲方将持有目标公司 32.56%对应的认缴出资额以价值 3256 万元的土地缴

资入股完成当日及以后。

  甲方将其所持目标公司11%的股权以1元/股对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合计

  乙方以持有对甲方1,100万元的债权抵顶本次股权出让价款。

  (三)合同生效条件

  当下述的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本合同始能生效。该条件为:

缴资入股完成后。

  (四)股权转让完成的条件

让的目标公司11%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方持有该股权数额。

  (五)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前,会及时协调各方召开目标公司的股东会,

审议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并保证其他所有股东同意该次股权转让。

  无。

  (六)违约责任

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

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本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七)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或补充。

  (1)甲、乙双方依本合同所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且依本合同所

享有的权利已完全实现。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事宜因其他原因未取得相关主管机关批准。

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八)保密

  任何一方对其在本合同磋商、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生产经营、投

资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公众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开或传播此等

商业秘密;也不得以自己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为目的利用此等商业秘密,除非是:

  (1)法律要求。

  (2)社会公众利益要求。

  (3)对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大健康产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

在大健康产业的多元化发展,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的影

响。

     五、风险提示

  交易对方能否及时履行上述协议约定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对公

司净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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