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8 证券简称:*ST 吉药 公告编号:2022-119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资料图片)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药控股”)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梅
河口市金宝新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
下:
一、协议签署概述
公司下属公司梅河口市金宝新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新华医
院”)将其所持海翔(吉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1%
的股权以1元/股对价转让给徐英华,转让价款合计1,100万元。徐英华以持有对
金宝新华医院1,100万元的债权抵顶本次股权出让价款。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
属公司梅河口市金宝新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无
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徐英华无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各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转让方):梅河口市金宝新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581MA145N862G
法人:张士良
住所:吉林省梅河口市解放路52幢1号
乙方(受让方):徐英华
身份证号:2205**********0171
住址:吉林省梅河口市新华街十三委二十四组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梅河口市金宝新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徐英华
(一)股权转让标的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的并已完成实缴目标公司11%的股
权(对应出资额1100万元)
(二)股权转让的价款、时点及支付方式
待甲方将持有目标公司 32.56%对应的认缴出资额以价值 3256 万元的土地缴
资入股完成当日及以后。
甲方将其所持目标公司11%的股权以1元/股对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合计
乙方以持有对甲方1,100万元的债权抵顶本次股权出让价款。
(三)合同生效条件
当下述的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本合同始能生效。该条件为:
缴资入股完成后。
(四)股权转让完成的条件
让的目标公司11%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方持有该股权数额。
(五)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前,会及时协调各方召开目标公司的股东会,
审议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并保证其他所有股东同意该次股权转让。
无。
(六)违约责任
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
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本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七)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或补充。
(1)甲、乙双方依本合同所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且依本合同所
享有的权利已完全实现。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事宜因其他原因未取得相关主管机关批准。
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八)保密
任何一方对其在本合同磋商、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生产经营、投
资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公众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开或传播此等
商业秘密;也不得以自己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为目的利用此等商业秘密,除非是:
(1)法律要求。
(2)社会公众利益要求。
(3)对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大健康产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
在大健康产业的多元化发展,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的影
响。
五、风险提示
交易对方能否及时履行上述协议约定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对公
司净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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