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
关于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议案的事前认可函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将审议《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
应收款坏账的议案》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等,公司董事会事
前向我们提交了议案及其相关资料,我们经过仔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与公司相
关人员进行了沟通,认为该事项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郑卫军、李鹏、马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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