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联交易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作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
公司与控股股东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青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拟进行的
见:
一、 关于公司与青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签署有关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持续关连交易)事项的框架协议及确定其交易上限的议案
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独立董事已初步审阅了有关材料,并均已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确认对本议案所涉及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没有且
不存在利益关系。
全体独立董事确认本议案所涉及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从公司角
度而言:
交易上限及定价公平合理,并且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不会构成本公司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由非关联董
事审议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肖耿、盛雷鸣、姜省路、张然、宋学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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