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佩蒂动物
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佩蒂股份”、“公司”)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佩蒂股
份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596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72,000万元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为“佩蒂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共计720万张,期限为6年。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0,000,000.00 元,
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中介费用、手续费、信息披露费等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711,859,782.01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划入募集
资金专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止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
《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
(中汇会验[2021]8205 号验)
。募集资金到账
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72,000万元(含7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
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新西兰年产 3 万吨高品质宠物湿粮项目 28,800.76 23,650.00
年产 5 万吨新型宠物食品项目 34,662.98 27,350.0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1,000.00 21,000.00
合计 84,463.74 72,000.00
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5万吨新型宠物食品项
目”,原计划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康贝宠物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康
贝”)实施,项目概况如下:
本项目总投资34,662.9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7,350.00万元。公司拟通过本
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绿色宠物食品工厂,推出符合未来发展趋势的新型主粮
产品,丰富产品品类,为公司未来发展壮大奠定坚实基础。本项目完全达产后,
将新增宠物风干粮、冻干粮和混拼粮的年产量合计5万吨。
除上述项目外,其余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投资计划等均不存在变化。
三、募投项目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相关情况
(一)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情况
“年产5万吨新型宠物食品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年产 5 万吨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许庄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
新型宠物食 母公司、江苏 街道创业大道南侧、
江苏康贝 区许庄街道创业大
品项目 康贝 浙江省平阳县北港新城
道南侧
A-26b-02 地块
除上述变更之外,“年产5万吨新型宠物食品项目”的实施方式、投资总额、
投资计划等均不存在变化。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的有关事宜。
(二)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
优化公司现有资源配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分发挥公司总部在技术储备、人才储备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有效提升项目
的综合竞争力。
受更优惠的政策,有利于提升项目效益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年产5万吨新型宠物食品项目”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当前实际,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不
会对募投项目的建设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核情况
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由江苏康贝实施的“年产5万吨
新型宠物食品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募投项目增加的实施主体为本公
司,增加的实施地点为浙江省平阳县北港新城A-26b-02地块,并授权公司管理层
全权办理与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有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新型宠物食品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有利于优化
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和当前实际;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年产5万吨新型宠物食品项目”实施主体
和实施地点事项。
(三)监事会审核情况
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增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新型
宠物食品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当前实际,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建设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年产5万吨新型宠物食品项目”的实施
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相关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
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是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耀 李栋一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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