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0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在召集和表决程序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到会董
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2022 年 11 月至 2023 年 4 月期间,
控股股东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财
务资助,具体以最终实际发放的借款金额为准,利率水平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借款期限五年,自资金实际发放之日起算,且公司无需提供抵押及担保。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
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
司承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8 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
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
上市公司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
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
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邵建东、邓昱、孟
娟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与国诚融资租赁(浙
江)有限公司以生产设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
融资期限为 1 年,综合年化利率不高于 4.2%。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其他融资租赁
的具体内容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
租赁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