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4   证券简称:本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9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夏俊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公

司拟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提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征集表决权。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

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所述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夏俊先生,男,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1995年7月至1998年3月,在潢川县农业机械化学校从事教师工作;1998年3月至

子学会副秘书长、秘书长、常务副理事长;2012年至今,任中国电子学会理事、广东

省电子学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2015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菁优智慧教育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月至今,任

深圳市杰相达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

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并承诺自

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所述内容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二、 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征集表决权:

  提案 1.00《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提案 2.00《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

  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征集人夏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

  (1)征集期限:自 2022 年 11 月 10 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11 日止(每日上午

   (2)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2 年 11 月 9 日

   (3)征集方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公开征

集表决权。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代为表决的,应按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

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①委托表决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相关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

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表决的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股票账户卡;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

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表决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的要求备妥相关文件之后,应在本公告规

定的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方式送达本

公告指定的地址;采取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的,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表决的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兴达路 9 号证券部

   收件人:董超

   联系电话:0755-23490987

   邮政编码:51810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表决的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

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经

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①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的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②已在本公告确定的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③已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本公告指定的地址;

  ④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公司股东名册记载的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但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

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

书为有效。

  (6)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①委托表决的股东于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的,撤销后征集人不得代为行使表决权。

  ②委托表决的股东未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

的授权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

为已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7)征集对象:截至 2022 年 11 月 9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特此公告。

                                       征集人:夏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已充分了解本次征

集表决权的有关事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夏俊出席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

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该

议案                                      列打勾的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栏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 关 于<2022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 于 提请 股 东大 会 授权 董 事会 办 理

       议案》

       注:

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

公章。

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同一项提案不选、选择二项或以上者,其表决结果均视为无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和比例(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2 年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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