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山东威高骨科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高骨科”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威高骨科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21〕1876 号同意注册文件,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41.42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
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6.22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2.23 万元。扣除与发
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1,773.7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8,228.4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392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议案》,由于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存在差异,对
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经调整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合计 203,694.15 188,066.62 138,228.49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
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研发领域的前瞻性布局,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投资总额由原
来的 30,079.44 万元调整为 37,962.55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为 37,962.55 万
元,其中 7,962.55 万元拟用“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结余资金。项目内部投资构
成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合计 30,079.44 30,000.00 37,962.55 37,962.55
情况
本次变更主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公司将在上海新增“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及新增上海和武汉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新增
在上海、武汉通过租赁的方式进行研发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有限公
山东威 高骨科材料有限公
实施主体 司、上海威高精创医疗科技
司
有限公司
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香江路
市闵行区元江路 525 号上海
威海市 环翠区张村镇香江 金领谷科技产业园(1 号楼
实施地点
路 26 号威高骨科工业园 101 威高精创)、武汉市黄陂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
道 18 号卓尔优势企业总部基
地三期 F4 栋
威海研发中心使用现有研发
实施方式 现有研发场地 场地、上海研发中心租赁、
武汉研发中心租赁
项目达到预
定 可 使 用 状 2022 年 12 月 2024 年 12 月
态日期
公司拟通过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现有研发项目与技术积累上在威海研
发总部进行包括脊柱类、创伤类、关节类、运动医学类、神外类等骨科植入医疗
器械产品研发;在上海研发中心开发骨科微创产品线;在武汉研发中心进行骨科
新材料、骨科康复产品及现有主营业务基础性设计等项目的研发。
(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原因分析
随着骨科耗材领域集采政策实行的广度及深度不断扩大,建设研发中心和持
续强化产品研发是顺应行业变化、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增加项目投资总
额、实施主体和地点,利用骨科领域积累的经验及优势,在全国范围内合理布局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研发平台建设,有利于充分利用地域资源优势,吸纳优秀人才,不断提升产品创
新能力,完善各类产品细分领域布局,及时响应市场需求,契合公司整体发展战
略,将直接为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端提供持续而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提高公司核心
竞争力。
新冠疫情对研发中心项目的如期推进产生了影响,同时研发中心项目建设主
体和具体项目有所新增,根据变更后的项目实施计划,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
订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
综合考虑,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部分
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
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
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事项的议
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
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
审慎决定,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
状况相匹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事项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
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
慎决定,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
况相匹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事项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唐 澍 唐逸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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