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公告编号:2022-060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单在公司通过办公系统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

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 2022 年 10 月 11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了《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通过办公系统予以公

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示期满 11

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若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截至 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示期满,除 1 名拟激励对象离职,预留部分激

励对象由 66 名调整为 65 名,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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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任何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对公司《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共和国公司法》、

       《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

资格及激励对象条件;

处;

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5)法律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拟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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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和监事,也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列入《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拟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

为《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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