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3-028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资料图】
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财务部编制出具的 2023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财务报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元。2023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 净 利 润 为 25,296,514.11 元 , 母 公 司 报 表 净 利 润
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期初经审计未分配利润 764,336,788.04 237,919,576.98
减:利润分配
加:本期净利润(未审计) 25,296,514.11 263,061,719.83
减:提取盈余公积 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未审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
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
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
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供
投资者分配利润为 500,981,296.81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信心,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 2023 年上半年的盈
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
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 2023 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521,171,240 股,
即以 521,171,240 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4.806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250,490,648.41
元(含税)。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
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
司 股东净利 润的 990.22%, 占当期期 末可供分 配利润 的
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充
足,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在保障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 2023 年上半年的盈利
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内不存在
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在募投项目结项前,未
来 12 个月内没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及资金需
求的考虑,最近三年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主要原因:公司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及支持日常经营发展需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
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 2023 年半年度的盈利水
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
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
果的原则。
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
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
计划。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
准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
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
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
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综合考虑了 2023 年半年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
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
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
公司现状和当前运作的实际,也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
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其他说明
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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