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3-028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资料图】

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财务部编制出具的 2023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财务报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元。2023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 净 利 润 为 25,296,514.11 元 , 母 公 司 报 表 净 利 润

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期初经审计未分配利润       764,336,788.04   237,919,576.98

减:利润分配

加:本期净利润(未审计)     25,296,514.11    263,061,719.83

减:提取盈余公积             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未审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

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

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

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供

投资者分配利润为 500,981,296.81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信心,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 2023 年上半年的盈

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

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 2023 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521,171,240 股,

即以 521,171,240 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4.806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250,490,648.41

元(含税)。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

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

司 股东净利 润的 990.22%, 占当期期 末可供分 配利润 的

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充

足,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在保障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 2023 年上半年的盈利

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内不存在

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在募投项目结项前,未

来 12 个月内没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及资金需

求的考虑,最近三年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主要原因:公司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及支持日常经营发展需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

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 2023 年半年度的盈利水

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

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

果的原则。

  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

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

计划。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

准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

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

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

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综合考虑了 2023 年半年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

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

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

公司现状和当前运作的实际,也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

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其他说明

 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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