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3-043
债券代码:127074 债券简称:麦米转 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
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励计划期权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简称:麦米 JLC1,期权代码:037249。
励对象为 575 名,合计可行权期权数量为 438.80 万份,行权价格为 17.66 元/股。
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3 年 6 月 27 日至 2024
年 6 月 7 日。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行权期符合可行权条件的 575 名激励对象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可行权期权为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
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主行权的具体安排
(一)期权简称及期权代码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简称:麦米 JLC1,期权代码:037249。
(二)行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
激励对象共 575 名,可自主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438.80 万份,行权价格为 17.66
元/份。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行权价格
将做相应的调整。
获授的股票 本次可行权 本次可行权数 本次可行权数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的股票期权 量占已获授期 量占目前总股
(万份) 数量(万份) 权的比例 本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575 人)
合计(575 人) 1757.675 438.80 24.96% 0.88%
注:上表如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不包含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行权期限
行权期为 2023 年 6 月 9 日至 2024 年 6 月 8 日(根据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
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3 年 6 月 27 日至 2024 年 6 月 7 日)。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
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本次行权期限有效期结束后,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自动失效,
由公司注销。
(四)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激励对象必须在可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五)本次股票期权可行权激励对象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
权完成之日起计算,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
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 25%。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届满。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序号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可行权条件的说明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
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形,满足行权条件。
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第一个行权期业绩条件: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相比 2019~2021 年三年平均值,2022 年年度营业收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
入增长率(A1)不低于 30.00%或相比 2019~2021 年 报告:
三年平均值,2022 年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相比 2019~2021 年三年平均
润增长率(A2)不低于 15.00% 值,2022 年年度营业收入增
考核指标达成率 X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长率(A1)为 48.16%,不低
X≥100% 100% 于 30.00%。公司第一个行权
X=年度实际增
长率/A
X<80% 0% 司层面行权比例为 100%。
注:上述“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费
用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经收集激励对象 2022 年绩效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考核结果,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考核等级 个人可行权比例 考核结果如下:
卓越 考核等 个人行
人数
优秀 100% 级 权比例
良好 卓越
合格 80% 优秀 100% 572
不合格 0% 良好
合格 80% 3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 不合格 0% 2
计划行权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共计
综上,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均已满足,根据《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25%,结合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公司 575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438.80 万份。
三、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
发生变化。本期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已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成本或费
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 497,570,331 股(截至 2023 年 6 月 8 日)增加至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
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
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
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
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四)对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影响
根据《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关于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假设本期可行权
的股票期权共 438.80 万份,在近期全部行权(可行权的最大股份数量),则按照
最大行权股份数量模拟计算调整后的可转债“麦米转 2”转股价如下:
P1=(P0+A×k)÷(1+k)=(30.94+17.66*0.88%)/(1+0.88%)=30.824155
元/股
其中:
① 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② P0 为调整前转股价=30.94 元/股;
③ A 为增发新股价=17.66 元/股;
④ k 为增发新股率=4,388,000/497,570,331*100%=0.88%(4,388,000 为可行
权的最大股份数量,497,570,331 为截至 2023 年 6 月 8 日的最新总股本)。
根据《募集说明书》关于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式计算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因此,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如近期全部行权,可转债的转股价格需调整为 30.82 元/股。
后续,公司将继续视实际的具体行权情况,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调整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 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通过选定承办券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
诺其向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的技术规范完全符合证券
交易所及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对于自主行权业务的操作要求。
(二)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
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