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43


(资料图片)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决定授予 119 名激励对

象合计 1,000.00 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及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由 16.98 元/份调整为 16.68 元/份。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规定及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6.68 元/份调整为 16.38 元/份;同时,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由于

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

条件,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75.8000 万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7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

应的行权系数未达到 100%,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

行 权 的 总 计 20.0395 万 份 股 票 期 权 进 行 注 销 ,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由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规定及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完毕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6.38 元/份

调整为 16.08 元/份;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11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的绩效

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系数未达到 100%,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12.5313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股票期权数

量由 904.1605 万份减少至 891.6292 万份。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尚待后续实施。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

公司需要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

调整。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

   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

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行权价格。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22 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将对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6.38 元/份调整为 16.08 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将于后续实施,公司对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和调

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

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上述三

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符合

《管理办法》及上述三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七、备查文件

意见;

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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