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我们参加了海南海德资本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审

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材料后,现就《关于房产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

生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平、

公开、公正”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董事会审议《关于房产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

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黄昌兵           李格非         寇日明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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