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ST 正邦 公告编号:2023-065
转债代码:128114 转债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到法院送达的《决定书》,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上海市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
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债权人对公
司重整申请的裁定文书,公司是否会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
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
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正邦,证券代码:002157)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2023 年 5 月 11 日、2023 年 5 月 12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
累计超过 12.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征询了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自查和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经自查和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
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
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启动预重整程序。当前,临时管理人与公司正
在积极推进预重整相关工作,包括资产调查、债权申报及审查、主要债权人沟通、
配合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及谈判磋商等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
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裁定文书,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
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叠加退市风险警
示。
(四)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
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
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
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公司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5月5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
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六)公司控股股东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西永联农业控股
有限公司,已经法院裁定进入实质合并重整程序,目前重整方案尚未确定;公司
子公司江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等10家子公司,已经法院裁定进入实质合并重整程
序,目前子公司重整方案尚未确定;前述重整进程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密切关注其破产重整进程,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权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五、备查文件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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