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3-078


(资料图片)

债券代码:149777   债券简称:22 中武 0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武夷融资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

证人”)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已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

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与上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城市副中心分行(以下简称“银团”或“债权人”)在福

州共同签订《北京武夷花园南区中、西地块 TZ0505-36 地块

项目人民币贰拾亿元固定资产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以下简

称“保证合同”)及《北京武夷花园南区中、西地块 TZ0505-36

地块项目人民币贰拾亿元固定资产银团贷款保证合同补充

协议》(以下简称“保证合同补充协议”),为控股子公司

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武夷”或“债

务人”)向银团融资贷款 20 亿元,按公司持股比例提供 14

亿元担保,北京武夷向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内部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公司担保额度为 104.47 亿元,该担

保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详见 2023

年 3 月 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担

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3)。北京武夷资产负债

率超过 70%,此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被担保方提供担保额度 42.95 亿元(其中为北京武夷提供

担保额度 14 亿元,实际担保余额 3.94 亿元),剩余担保额

度 61.52 亿元,本次担保 14.00 亿元,未超过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 1993 年 11 月 12 日,住所为北京市

通州区武夷花园(通胡大街 68 号),注册资本 4,181.23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小峰。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从

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不得作

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零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

  公司持有该公司 70%股权,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

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30%股权。

                                             单位:元

资产总额          7,493,461,937.61        6,834,724,348.48

负债总额          6,974,920,117.35        5,832,945,878.73

银行贷款总额         889,672,994.28           573,951,892.39

流动负债总额        6,085,247,123.07        5,258,993,986.34

或有事项总额

净资产            518,541,820.26         1,001,778,469.75

营业收入             1,515,847.43         1,716,271,320.09

利润总额             -4,277,666.55          608,910,742.33

净利润              -3,236,649.49          456,637,540.72

  注:上述 2023 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北京分行牵头组成的银团签署《北京武夷花园南区中、西地

块 TZ0505-36 地块项目人民币贰拾亿元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

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融资金额不超过 20 亿元,

贷款期限为从首笔贷款资金的提款日起至 2028 年 5 月 11 日。

公司作为北京武夷控股股东,与前述银团签署《北京武夷花

园南区中、西地块 TZ0505-36 地块项目人民币贰拾亿元固定

资产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及保证合同补充协议,按 70%的持

股比例为北京武夷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

额 14 亿元,且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北京武夷提

供反担保。

  担保范围包括贷款合同项下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

及对应的利息、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 14 亿元对应

的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

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保证人承担的保

证责任比例为实际发生主债权余额的 70%。

  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

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

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

日后三年止。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

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保证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照该等法律解释,凡因保

证合同引起的或与保证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所有当事方应

当争取在收到任何其他当事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 30 日内友

好协商解决。在该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应将该争议提交上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注册地所在的当地人民法院通

过诉讼解决。

  保证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

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保证合同保证范

围下的所有债务得以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清偿之日终止。

  四、董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融资及担保是为了满足北京武夷生产经

营需要,符合经营计划和实际情况,该公司信用良好,资产

负债率虽然超过 70%,但该公司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属于

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北京武夷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

担保,北京武夷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

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此前,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

担保余额为 25.2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供担保或质押股权的情形。上述担保无逾期或涉及诉讼。

地块 TZ0505-36 地块项目人民币贰拾亿元固定资产银团贷款

合同》;

TZ0505-36 地块项目人民币贰拾亿元固定资产银团贷款保证

合同》及《北京武夷花园南区中、西地块 TZ0505-36 地块项

目人民币贰拾亿元固定资产银团贷款保证合同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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