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3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的形式向全体董事
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
征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厂房拟征收补偿的议案》。
经表决,董事会同意公司厂房拟征收补偿,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丽岛新材:关于公司厂房拟征收
补偿的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表决,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丽岛新材:关于召开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3-00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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