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我们作为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

态度,现就关于公司股东及第五届董事会推荐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

项发表如下意见:

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池仁勇、魏美钟、马丽华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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