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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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
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招商
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
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所有相关会议资料,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定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高平、李琦、郑永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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