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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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 14:30 在浙江省宁波
市高新区聚贤街道扬帆路 515 号远大中心 1904 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8 日 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史迎春先生主持会议。本次
股东大会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委托代表共计 8 名,代表股份 295,096,50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08,940,464
股的 57.982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 名,代
表股份 209,854,82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08,940,464 股的 41.2337%;通过网
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 6 名,代表股份 85,241,68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务所指派陈超、蔡元律师进行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案 1.00、关于收购陕西麦可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5,095,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8%;反对 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501,8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29%;反对 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71%;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须公告的
文件一同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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