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资料图)
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志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对王
志福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的核查,我们认为王志福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也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公司章程》、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符合法律规范,未损害股东的权益。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王志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控股子公司西安西谷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
安西谷”)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西安西谷提供信用担
保有利于其开展主营业务。公司对西安西谷的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
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
公司为西安西谷向中国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18,000万元的7
年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同时,西安西谷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信
用反担保。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是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智能”)为其下
属子公司上海信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业”)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泰豪智能为上海信业提供信用担保有利于其开展
主营业务。公司及泰豪智能对上海信业的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
和控制,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泰豪
智能为上海信业向上海农商银行黄浦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1年期综合授
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于明、范斌波、曾金龙
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