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3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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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11:00 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全体监事签署了关于同意豁免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时间的意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
事 3 名,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李尤娜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以下统称“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
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
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旨在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内网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
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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