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议于2022年11月8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地阅读和审核了相关事项的
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章制度的规定,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股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众为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其持有的广东众为兴机器
人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系经过审慎研究,有利于实现公司资源合理配置,符合公司长
远发展的需要,能够增加公司现金流,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
理,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影响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
深圳众为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广东众为兴机器人有限公司100%股权。
特此意见
(此页无正文,仅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田苗 严 杰 钟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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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2022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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