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资料图片)

定》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电子城高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十二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关于审议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裁

岗位聘任协议及2023-2025年任期考核激励契约书的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领导人员契约管理办法(试行)》、《企业负责人契约

化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的相关约定,制定了《公司党

委书记、副董事长、总裁岗位聘任协议书》等相关文件,通过契约清

晰界定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采取与业绩紧密挂钩的考核激励和有

效的制衡监督机制,实现了责权利高度统一,有助于实现企业价值和

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关于审议党委书记、

副董事长、总裁岗位聘任协议及2023-2025年任期考核激励契约书的

议案》的决议。

                独立董事:张一弛、伏军、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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