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子公司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
【资料图】
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机构”)作为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世纪”、
“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创世纪增加
子公司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
查情况如下:
一、已审批额度的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子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优化资
金配置,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拟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新增理财额度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新增的理财额度
公司子公司本次计划新增 7 亿元理财额度,本次增加后,2023 年度购买理
财产品的总额度增加至 22 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该投资额
度。
除增加上述额度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原已审批的《关于子公司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中的投资目的、投资品种、投资期限、资金来源、实施与授权等其他内
容保持不变。
(二)本次新增理财额度原因
公司子公司根据其现有资金情况及使用计划,经过谨慎考虑,决定在不影响
主营业务经营发展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通过增加理财额度,进一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收益。
三、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信托公司发行的短期低风险浮动收益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如公司
子公司负责本次投资的相关人员未能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进程进行严密监测,适时
调整投资品种、投资金额,将可能导致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的发行方是资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诚信记录良好的金融机构,交易标的
是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算上严格分离,理财事项的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等相互独立。
管交易账户、交易密码等交易资料。
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有关信息。
明确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通过
增加理财额度,合理配置资金、选择合适的产品、择机进行投资,可以在保障资
金安全的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创造投资收益。公司将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要求对上述理财投资进
计量》
行会计核算,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或项目中。具体
以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五、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子公司在不超过22亿元的理财额
度内,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将有利于提高
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创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
为:
公司子公司本次增加理财产品额度事项,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的措施。公司已实施理财产品投资风险控制措施,在确保不影
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创造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严格限定了理财的投资标的范围,公司子公
司根据《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规定开展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工作,资金安全性
能够得到保障。
公司子公司本次增加理财额度事项,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公司子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低风险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增加子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额度的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司、信托公司发行的保本型、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增加子公司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额度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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