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3
(资料图片)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担保余额。
资产 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第五届董
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
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公告编号:2023-003)。根据上述议
案及公告,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康
光电”)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在 2023 年度为浙江爱康光电的融资提供担保
的金额不超过 220,000 万元,并同意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相互担保。相关进展情
况如下:
(以下简称“鑫长贸易”)签署了《协议书》,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鑫长贸易
向浙江爱康光电提供欠款额度不高于 2,000 万元,最长单笔欠款时间为 60 天。
电与鑫长贸易进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度 3,000 万元连带责任
保证。若包含本次担保,公司累计对浙江爱康光电的担保合同金额为 174,979.67
万元,不超过《关于 2023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的对浙
江爱康光电的担保额度 220,000 万元。本次担保是原担保合同的到期续签,没有
新增担保余额。
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已经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
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企业名称 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 年 07 月 0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2MA2B4U8N35
注册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浙能智慧能源科技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 张金剑
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
主营业务 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64.4568%,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司持股 5%,湖州爱康愿景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2692%,湖
股东及持股比例
州爱康全意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1307%,湖州爱康合众商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0.1055%,湖州爱康强基商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持股 0.0379%。
关系说明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基本财务数据 总资产 248,266.84 270,772.92
(单位:万元) 净资产 102,336.10 110,357.45
营业收入 231,536.36 50,375.79
净利润 7,188.51 321.35
注:上述被担保方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康光电与鑫长贸易进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度 3,000 万元连带
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范围包
括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的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
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本次担保是原担保合同的到期续签,没有新增担保余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是原担保合同的到期续签,没有
新增担保余额。
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其偿债能力良好,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
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虽然其
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
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
的情形。
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
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
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 99.67
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上限为 70.82 亿元,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融
资余额为 35.23 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的担保金额上限为 51.39 亿元;对出售电站项目公司的担保金额上限为 5.49
亿元;其他对外担保金额上限为 13.94 亿元。以上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
金额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 247.71%,累计对外担保合同
项下融资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3.22%。本次担保是原担保合
同的到期续签,没有新增担保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经披露过的担保平移、代偿事宜外,公司没有
新增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并依
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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