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3-029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
会召集。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9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9日上午9:15-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9日9:15-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
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上述第1-5项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6项议案已经第
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2、4、5项议
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第4-6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2人、
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
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
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第5项议案在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
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传真在2023年5
月5日17:30前发送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
(3)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参会股东所有费用需自理。会务联系人:张炜;联系
电话:028-86238215;传真号码:028-86238215;电子邮箱:hrhg.db@newhope.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
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
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
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
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 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
(如提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
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华融化学(301256.SZ)股票性质:
委托人持有华融化学(301256.SZ)股票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
对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投票意见;没有明
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表决意见示例表: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关于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