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相关资料图)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文件,听取相关说明,基于独
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对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对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我们认为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是正常的商业服务,其内控体系、业务流程和各项监管
指标符合监管要求,对该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
我们同意将《关于对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提交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史际春 刘桥 胡北忠
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