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资料图】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作为国药集团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我们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国药空港(北
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提供担保 114,570,000.00 元,担保余
额为 62,486,957.00 元。此外,无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含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
以上事项公司均履行了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并披露。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我们将继续对公司今后可能发生的担保进行监
督检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余兴喜 史录文
陈明宇 刘 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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