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3-021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少数股东
(资料图片)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概述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与威海保
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保利置业”)共同投资设立威海国
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国兴”)。其中,公司持股 70%、
威海保利置业持股 30%。威海国兴为公司纳入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
股子公司。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与合作方
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股东,通常以资本金和股东借款相结合的方式投
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项目公司其
他股东在项目前期投入资金后,当项目公司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
为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公司在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
时,为了公平对待股东,其他股东也有权同等调用闲置富余资金。控
股项目公司其他股东调用闲置富余资金的行为构成控股项目公司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
威海国兴在预留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按股权比
例以自有资金分别向各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目前以上财务资助即将
到期。现结合威海国兴实际运营情况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情况,拟对
上述财务资助进行展期。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
时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
司威海国兴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财务资助及展期情况
(一)财务资助发生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
议, 4 月 7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控股子公司威海国兴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威海国兴
向威海保利置业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1.5 亿元,同时应按股权比例向
公司提供资金不超过 3.5 亿元,按照年利率不高于 9%的标准收取费
用,期限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截止目前,威海国兴向威海保利置业
实际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 0.81 亿元。
(二)展期情况
威海国兴主要负责开发财信保利名著项目。经与威海保利置业协
商,拟对威海国兴向威海保利置业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展期的
财务资助款项总额为 0.81 亿元,展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借款利
率与原借款协议相同,即不超过 9%。
三、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产营销策划;房屋租赁,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工程咨询服
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股 东名称 认 缴出资金额 持 股比例
保利山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 100%
威海保利置业的控股股东为:保利山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该公司股权为 100%。
单位:万元
项目 2 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计)
资产总额 37,847.11 40,813.06
负债总额 15,045.61 15,582.06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2,801.5 25,231
项目 2 021 年度(经审计) 2 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82.93 388.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069.18 2,429.49
单位:万元
授权审议情况 授权金额 累计已资助金额 余额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情况。
四、财务资助《补充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威海国兴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威海保利置业有限公司
鉴于:
甲乙双方签订的系列《借款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原
合同),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余额为 8,100 万
元。
现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做如下约定:
年 12 月 31 日。若双方无其他书面文件,每笔资金借款到期日以不超
款执行。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为了适应市场发展规律,房地产企业选择以联合开发的方式
实现合作共赢。加之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对资金的依赖程
度较大。为了盘活合作项目的存量资金,加快自身资金周转,按照房地
产公司经营惯例,项目产生的销售回款和融资流入在满足未来一定期限
的经营资金后,仍然存在闲置盈余资金时,各股东方会要求调用该盈余
资金,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不会增加新的财务资助,便于各方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
(三)威海国兴分别与其股东威海保利置业达成协议:
作为财务资助的保证;
助,并充分考虑资金风险。一旦发现资助对象存在潜在偿还风险,项目
公司将停止对其调拨。对不及时偿还的金额,将以在威海国兴的出资
金额和未分配利润以及自有资金作为保证。
六、审议程序及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
次临时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
子公司威海国兴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同意威海国兴
与威海保利置业签署《补充协议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不增加新的财务资助,便于各方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按房地产行业运作惯例,各股东方会按比例调用项目公司
盈余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有效控制风险,更好地保护合
作各方的合法经济利益,也有利于各方的进一步合作。
(二)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不会增加新的财务资助,便于各方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
(三)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采取了恰当的风险防范措施。
(四)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审议通过,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后,上市公司(母公司)不存在提供财
务资助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
务资助总余额 33,528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九、其他事项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家庄融创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石家庄融创财信”)对其股东石家庄融创贵和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融创贵和”)提供的财务资助 4,269
万元于 2022 年 9 月到期,目前逾期未归还,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7),除此之外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逾期的情况。公司将高度关注该事项进展,继续与石家庄融创贵和
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十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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