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


【资料图】

               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5 日、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常州神力电机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二批股票锁定期将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安排

   根据《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不超过

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3,524,302 股公司股票已于

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977,20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1%。(在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内,公司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处置了部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解锁后的股票,因此持有股数进

行了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

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分两期解锁,在前述锁定期内不得进行交易。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将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届满。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及交易限制

  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所获标的股票,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

后分两期解锁,具体如下:

  第一个锁定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起的 12 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50%;

  第二个锁定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起的 24 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50%。

  根据《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和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第二批股

票锁定期届满后择机出售公司股票并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对权益进行处

置。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锁定期届满,但尚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

(2021 年 3 月 2 日至 2024 年 3 月 2 日)。锁定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

守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

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

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

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

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可以延长;

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

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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