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3-004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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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2023 年 2 月 10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385 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莱绅通灵
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绅通灵”)已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以 2022 年 12 月 20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 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85 万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33 元/股。
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本次激励 占授予时公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计划授予总 司股本总额
(万股) 量的比例 的比例
庄瓯 董事、总裁 25.00 5.26% 0.07%
曹颖 董事会秘书 20.00 4.21% 0.06%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共 24 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385.00 81.05% 1.13%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次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次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
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 1%。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
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 解除限
解除限售时间
限售期 售比例
自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
第一个解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 40%
除限售期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
第二个解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 30%
除限售期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
第三个解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 30%
除限售期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
公司已收到 26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 3,850,000
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 12,820,500.00 元,其中 3,850,000 元计入新增股
本,8,970,5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授予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收到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3 年 2 月 10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登记数量为 385 万股。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34,047.384 万股增
加至 34,432.384 万股。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峻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蔄毅泽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214.21 万股,持股比例为
动人蔄毅泽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变更为 29.66%。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850,000 3,850,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340,473,840 - 340,473,840
总计 340,473,840 3,850,000 344,323,84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
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
计,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
值,将当期取得的职工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2 月 20 日。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股、万元
首次授予限 预计摊销
制性股票数 的总费用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
有关。
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
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
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
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
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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