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宋四六的书写思维与书写方式
宋四六,即宋代的四六应用文。从现存宋人文集不难看出,其创作量是惊人的。2006年编成出版的《全宋文》中,仅启、笺、表三种文体即达两万篇有余,约占《全宋文》的十分之一强。如果再加上制、诏、状等其他几种大抵也以四六文为主的文体书写,其分量就更为可观了。如此数量的宋四六书写,一旦被放入古文革新运动的视角下来观照,就显得颇为有趣。
既有研究对此大致有两种考量:一是把四六文书写的内在变革纳入唐宋古文运动的历程中去,将其视为古文革新运动的一部分;二是认为到了宋代以后,四六文书写就被限制在少数应用性文体中,这种限制恰恰体现出古文革新运动的胜利。前者的问题在于,古文革新运动的一个基本取向就是语体层面的变革,而四六应用文的内在变革则往往在“厌雕琢,索理致,崇雅黜浮”(《新唐书·文艺传》)的写作风气层面,其以骈语行文的基本特征并未受到动摇。后者的问题在于,应用文自六朝至唐宋,一直有着骈俪化书写的传统,这种延续似乎并非古文革新运动限制的后果。要想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就必须对宋四六的书写思维与书写方式有清晰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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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书写思维的问题。宋四六在文体附着上以制、诏、表、笺、启诸体为主,兼及露布、檄书、上梁文、乐语等以骈语来书写的各体应用文。这些文体从应用的场域上又大致可分为“王言之体”的“制、诰、诏、令”诸体与“寻常四六”的“启、疏、乐语、上梁文”诸体。罗大经《鹤林玉露》甲编卷之四“词科”有言:“制诰诏令,贵于典重温雅,深厚恻怛,与寻常四六不同。今以寻常四六手为之,往往褒称过实,或似启事谀词;雕刻求工,又如宾筵乐语。失王言之体矣。”杨囦道《云庄四六余话》也有类似的表述:“大抵制、诰、笺、表贵乎谨严,启、疏、杂著不妨宏肆,自各有体。”这里“王言之体”与“寻常四六”的分类,似乎正是建立在书写思维的层面。
南宋张侃《跋陈后山再任校官谢启》有云:“骈四俪六,特应用文耳,前辈直曰世间一种苛礼,过为谨细。”这里将“骈四俪六”视为“世间一种苛礼”的观点,隐约指向了宋四六的书写思维,即源于传统礼治思想的等级伦序思维模式。《礼记·冠义第四十三》有言:“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而后礼义备。”可见“辞令顺”正是礼治思想的一种重要指向。早在《唐六典》中,就很明确地将涉及礼治之诸文体分为“上之所以逮下”和“下之所以达上”两种,而在后一种中,即包括“表、状、笺、启、牒、辞”等六种文体,可见这些文体在官方礼治思想中对维护等级伦序关系的功能。而到了宋代,宋四六创作量的激增,其背后正是等级伦序思维历时性的积淀与形成,即书写者在群体心理层面对特定场合文章写作仪式性、仪式化、仪式感等诸因素普遍的认同支配着四六文书写社会效应的呈现。而诸如李商隐、王安石、汪藻等四六名家通过用典、辞藻、对仗、调句、声律的巧妙运用创作出的经典性四六文本,则一次次证明了这种思维模式的价值。
在具体的文本书写中,这种思维模式给人更直观的感受,时人多称之为“合宜”或“得体”,用今天的话来说则可以称之为“有距离的亲密感”。如洪迈《容斋四笔》卷十四中所论:“表章自叙以两‘臣’字对说,由东坡至汪浮溪多用之。然须要审度君臣之间情义厚薄,及姓名眷顾于君前如何,乃为合宜。坡《湖州谢表》云:‘知臣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臣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这里的“表章自叙以两‘臣’字对说”是一种标准化体式的体现,而“审度君臣之间情义厚薄,及姓名眷顾于君前如何,乃为合宜”则凸显等级伦序的尺度。体式是容易模仿和参照的,而如何因时、因事、因情、因人做出相对应的审度,契合“合宜”“识事体”的等级伦序思维,才能做到“得体”。儒家等级名分制度的一个重要诉求,是人与人之间在维系明晰的自我身份定位及由此而来的高低尊卑之分的同时,还要保持人与人之间“有距离的亲密感”。宋四六特别是“王言之体”的功能,也正竭力于在“有距离”的前提下去呈现“亲密感”。明代钟惺《四六新函序》中亦曾言及:“双声叠韵,聊展其恭敬之忱;合璧连珠,爰立其端严之体。又事君使臣朋友相遗,礼文之不可废者也。故诰表笺启至今用之。”这里所强调的“聊展其恭敬之忱”与“爰立其端严之体”,正是“辞令顺”效应的具体呈现,目的在于凸显君臣朋友交际中的尊卑礼仪,并进而有效维护交际双方的等级伦序关系。回到前面所提到的“王言之体”与“寻常四六”的分类,虽然都是四六也都在书写思维层面受着等级伦序观念的制约,但正如礼治思想在其他礼仪规范上的呈现一样,也表现出上紧下松的实践效果。
如果认同等级伦序思维是四六文书写的基本思维模式,那么朱熹所说的“做古文自是古文,四六自是四六,却不滚杂。”(《朱子语类》卷第一百三十九《论文上》),也就不难理解了。类似的观点在南宋末刘埙的《隐居通议》中有着更详细的表述:“欧阳公出,以韩为宗,力振古学,曾南丰、王荆公从而和之,三苏父子又以古文振于西州,旧格遂变,风动景随,海内皆归焉。然朝廷制诰、缙绅表启犹不免作对。虽欧、曾、王、苏数大儒皆奋然为之,终宋之世不废,谓之四六,又谓之敏博之学,又谓之应用。”诚然,在宋四六的时代,一些以古文书写的文体,也会或多或少在写作时带有对等级伦序关系的考量,特别是一些“以卑事尊”意味的文本书写。但这与“朝廷制诰、缙绅表启”这种以等级伦序为主导书写思维的文体还是有着明显的差别。这种差别,在书写方式上则更为明显的表现为宋四六的“套式化”书写。
这里即以宋元之际刘应李所编的《新编事文类聚翰墨全书》为参照,来对宋四六的“套式化”书写方式稍作说明。在此书的甲集中有“诸式门”,详列书奏、表笺、启劄、词科、公牍等各类应用文的文体源流、标准体式及名家范文。以其卷二“上表笺首末式”为例,其标准体式为“某司臣某等言,伏以(云云),臣某等诚欢诚抃,顿首顿首。钦惟皇帝陛下,(称颂/陈贺),臣某等(云云),臣某等下情瞻天乐圣,激切屏营之至。谨奉表称贺以闻。臣某等诚欢诚抃,顿首顿首,谨言。年月日某州府司臣姓某等上表。”需要注意的是文中几处括号内的部分,这些部分在书中的“活套门”中被概括为“台候”“托庇”“颂德”“述意”“请委”等模块,这些模块的内容指向虽然也是相对固定的,但在具体内容的表达上却可以因着奉书对象的职级高低、自身与奉书象的关系亲疏、具体事宜的轻重以及自身书写技巧的优劣乃至情感表达的强弱产生灵活的变化。标准化的“诸式”是书写者需要共同遵守的规范性约束,而“活套”则在看似规范性的约束中给了书写者个人化书写的自由度,尤其是“活套”中对用典、调句、对仗、声律、辞藻等方面的运用能力以及情感表达方式与情感力度上的差异,更是评估具体四六文本写作水平的一个标杆。
由此不难看出,所谓“套式化”即四六写作的标准化体式与体式中各个结构模块的活套化书写,前者“因式成体”而后者“因情变貌”,从而使得具体的四六文书写既能实现同一文体文本书写的标准化,又能因着书写者及书写内容的个体情形差异,在具体章节结构上保持必要的灵活性。
宋四六,即宋代的四六应用文,是一种以等级伦序书写思维为主导,以“套式化”书写为基本模式的特殊骈文书写形态。如果以这样的概念界定再去看待其与宋代古文书写的差异性,似乎会更为清楚。
(作者:苗民,系华侨大学文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