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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夯实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基础,推动提升全省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水平,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在全省开展省级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
本次试点工作按照“创新引领、试点探路、示范树标”的总体思路,力争用3年时间,探索建立起“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多方联动、行刑衔接”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形成一系列可复制推广的创新试点成果和优秀实践案例,探索形成一批符合产业发展特色的商业秘密保护模式,打造一批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商业秘密保护站点、基地和龙头企业,促进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水平和核心竞争实力持续增强。
省级创新试点以市、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开展,按照试点申报、试点实施、总结推广三个步骤,分批推进。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全省创新试点单位的征集、统筹指导和总结推广等工作,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同试点单位协同负责省级创新试点的申报和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
各市、县(市、区)依照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自愿提出创建省级创新试点申请,编制本单位开展省级创新试点的工作方案,明确创新试点方向、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实施步骤以及经费来源和部门分工等内容,由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择优统一上报省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择优确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基础好、政府重视程度高、创新方向明确、工作举措扎实、组织保障到位的申报单位作为省级创新试点单位,并根据申报情况分批发文公布试点单位名单。
为充分发挥创新试点引领带动作用,山东省推荐申报全国创新试点的济宁市、烟台市、 滨州市、德州市乐陵市以及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6个单位成为该省首批省级创新试点单位。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