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20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六督查组对鹤岗市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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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组先后对鹤岗市局、兴安分局、萝北县局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日常监督检查、隐患台账建立、工作档案建立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鹤岗市石油液化气公司、兴安区废品收购站等企业进行抽查。

督查组现场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保持获证时生产状态、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检查。对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的压力表无最高工作压力标识、未向监管部门报告气瓶变化情况、未开展监督抽查等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宣贯讲解法律法规知识,指导企业规范经营,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记录存在问题和整改时限,对问题整改情况持续跟踪检查。

督查组对鹤岗市局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予以充分肯定,认为其政治站位高、监管力度大、工作措施实、监管成效好。

督查组指出了鹤岗市局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做好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经营性自建房三项专项整治排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坚决扛起监管职责,按照“四个体系”要求开展工作。

二要加大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强化精准有效监管。

三要想方设法完善监管措施,强化打赢“迎二十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的有力保障。

四要按照“五细”要求,强化安全监管工作,坚持求真务实、落地见效。要永不放松、永不懈怠、永不放过,按照“六个一批”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坚决处理。

五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强化对县局、分局的业务指导,全面推进安全监管工作。

六要全面加强监管队伍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监管工作能力。

(供稿: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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