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积极推进颍上县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结合市场监管工作职责,日前,安徽颍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颍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一、各辖区所务必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全覆盖摸排辖区内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餐具、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等生产企业,详细了解掌握企业基本情况、产品质量状况、生产销售情况等信息,建立健全企业档案及监管台账,并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后续监管奠定坚实基础。

二、立即组织对塑料购物袋和农用地膜销售门店、网点进行普查,建立销售企业台账。将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Z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餐具、含朔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一次性塑料棉签等作为检查重点,纳入本次专项行动予以严厉打击。

三、以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等产品的厚度、力学性能等为重点指标,对辖区内生产、销售的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产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对一次性餐具、口杯、吸管等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管及监督抽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解辉 牛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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