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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督促企业切实承担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多项措施推进“两个规定”落地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督查考核。高度重视,制定推进落实“两个规定”实施方案,组建成立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班,并将“两个规定”落实情况纳入2023年终考核项。

二是摸清底数,实行分层分类责任清单制。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指导意见》通知要求,参照企业划分标准、划分企业规模,建立企业名录,将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划分为A、B、C、D级,将监管责任落实为自治区、盟市、县(区)级市场监管局分别对应A、B、C、D级经营主体,实施分类精准监管和帮扶。同时,要求各旗县区局结合已有的智慧风险防控信息平台对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并录入。目前,已对摸排底数建立企业名录,对54家生产销售企业分级监管。

三是编制模板汇编,高效宣传。编制了“两个规定”汇编,制度和模板汇编整合了“两个规定”制度、监管任务清单、周排查表、月安全调度会议纪要等,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化肥、食品相关产品、危险化学品、水泥等产品的日常管控排查表,基本可以满足辖区内企业日常使用的需求,制度和模板汇编现印制500份,已向各旗县区局监管人员和工业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发放。同时,进驻各生产企业面对面宣传“两个规定”,实地答疑解惑。

四是开展培训,落细落实质量主体责任。采取“移动式”宣讲形式,整合培训资源,在各旗县区局召开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两个规定”培训会,进一步贯彻落实“两个规定”。培训会对当前质量安全监管形势进行分析,对“两个规定”进行详细解读,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流程进行详细说明,让生产、销售单位和基层监管人员熟知新规定新要求。要求企业务必要将被动接受监管转变为主动自我约束,按照“两个规定”要求制定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设立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推进工业产品质量提升工作落到实处。目前,已宣贯培训36家生产企业,培训工作持续推进中。(来源:内蒙古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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