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四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评价结果公示
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食安办星级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基层食品安全协调管理等级与评价》等文件要求,市食药安办对申请评价的13个乡镇(街道)食安办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场评审等。综合现场评审结果及日常工作情况,定海区昌国街道等13个乡镇(街道)食安办符合“浙江省四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建设要求。现将拟命名为“浙江省四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的13个乡镇(街道)食安办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15天,公示期为2023年8月15日至8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舟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80-8111850。
(相关资料图)
附件:“浙江省四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公示名单
舟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15日
附件 “浙江省四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公示名单
序号 | 所在县(区、功能区) | 申报单位 |
1 | 定海区 | 昌国街道食安办 |
2 | 定海区 | 城东街道食安办 |
3 | 定海区 | 环南街道食安办 |
4 | 普陀区 | 东港街道食安办 |
5 | 岱山县 | 高亭镇食安办 |
6 | 岱山县 | 东沙镇食安办 |
7 | 嵊泗县 | 五龙乡食安办 |
8 | 嵊泗县 | 枸杞乡食安办 |
9 | 嵊泗县 | 黄龙乡食安办 |
10 | 嵊泗县 | 花鸟乡食安办 |
11 | 新城管委会 | 千岛街道食安办 |
12 | 普朱管委会 | 朱家尖街道食安办 |
13 | 金塘管委会 | 金塘镇食安办 |